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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实施第二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

来源: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作者:暂无 时间:2016-08-08 文档编号:147059810186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终身教育思想。贯彻落实《2003-2007教育振兴计划》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要求,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全面实施第二期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根本目的,造就一支具有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工程目标

(一)对全市2.3万名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新一轮的全员岗位培训。以“新理念、新技术、新课程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本着“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每一位拟进入新课程教学的教师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岗前培训,使我市中小学教师能普遍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启动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

(二)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遴选20名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型教师,1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形成多种层次和类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并使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动态化。

(三)对我市农村教师实施全员培训,使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大幅度提高,增强农村教师实施新课改的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四)对我市民办教师实施全员培训,初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48学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72学时,使民办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普遍的提高;对民办教师进行计算机的培训,使他们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能力;对民办教师实行教师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制度。对民办学校进行骨干教师培训。

(五)举行全市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提高班的培训,提高中青年教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能开展计算机的辅助教学。

(六)通过培训,提高受训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08年,小学在职教师中85%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者达 10%;初中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80%,其中5%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有10%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

(七)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法规规章,建立科学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八)建立健全以市教育学院、各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为主,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的专业支持和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开放型培训体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善于从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教育者队伍,同时在市区、同安分别建成“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使我市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地区教师能接受高水平、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和远程培训教育。

(九)借鉴美国PDS学校理论与实践的积极成果,吸收国内相关研究和实践的宝贵经验,在我市选择1-2所办学条件好,教师素质高的学校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示范校,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

三、工程计划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和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对我市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在中小学教师中实施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基础教育新课程和高中新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农村教师素质教育培训、民办学校教师素质教育培训、英语技能培训、提高学历培训和计算机提高班培训等,并对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师实施培训者培训。

(一)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

培训对象:新接收的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基础教育新课程的有关理论。以及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心理健康教育,所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新课程的教学方法以及班主任工作等。要重视培训内容与职前培养内容相衔接,与日常教学的结合,教育理论与教育教学实践的结合。

培训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散自学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发挥任职学校的作用,注重在有经验教师指导下的教学实践。

培训时间:120学时(其中集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此项培训为新教师转正定级的必备条件

(二)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素养,发展的学生爱心和专业献身精神,树立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的使命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能够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培训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和高中新课程为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了解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基本掌握课程标准,熟悉新的教科书,掌握新课程的学习方法,学会用新观念和方法实施教学评价,进行课程资源的开发等为重点。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则以相应专业的应用为重点。

培训形式:采用集中与自学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专题研究相结合,市区集训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培训中的作用。

培训时间:初级职务教师培训192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6学时),中、高级职务教师培训288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此项培训为教师资格再认证的必备条件。

(三)“农村教师素质教育”培训

培训对象:1年以上教龄的全体农村中小学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大幅度提高,增强农村教师实施新课改的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培训内容:以新课程学习的内容为重点,主要包括新课程的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等。突出新课程理念、教师知识能力的更新和实践能力的提高等重点。

培训形式:采取“送教乡下”的形式,组织市内中小学的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或在国家、省、市讲课获奖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课、上课。充分防法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专题讲座和优质课的光盘。

培训时间:每位老师集中培训不少于68学时。

(四)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1000名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骨干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骨干教师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使他们在课程改革中能起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使他们更快成长为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

培训内容:(1)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现代教育理论研修、教育思想与学科教学艺术研究、教育教学观摩与实践等);(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新课程课堂行为的变化及校本课程的开发等);(3)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现代教育应用理论与实践、信息社会与信息技术等);(4)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研专题、科研课题立项、研究、结题与成果鉴定等)。

培训形式:主要以分学科组成研修班的形式进行培训,采用理论学习、导师指导、传帮带教、实践锻炼、课题研究、教育考察、跟踪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形式。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采用输送到跨国公司、大中型企业进行实践培训。鼓励专业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证书。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的领导,采取项目支持等多种方式,对优秀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实行重点倾斜政策,形成“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滚动发展”的骨干教师管理思路。

培训时间:1年(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60学时)

(五)学科带头人培训

培训对象:培训20名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型教师和100名学科带头人。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他们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现代信息与科研能力,现代教育观念,教育教学水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有显著的提高,并逐步形成独特教育教学风格与特色,进而成为我市学校的中坚力量和教育教学行家。

培训内容:教师职业道德研修,现代教育理论研修,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教育科研的理论与实践,心理健康教育,国内外最新的教育信息,跨学科的综合知识。

培训形式:设立培养、培训专项经费;设立“名师论坛”、“名师专项科研课题”;有专门负责名师的培养、考核、奖励、科研等的机构;选派一批专家型教师到国家重点师范大学和高校教育科研基地做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一批学科带头人到全国重点师范院校进行为期1个半月的脱产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出国考察,访学研讨等提供机会,以保证名师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六)民办学校教师素质教育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中小学民办教师、部分民办骨干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民办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素养,促进中小学民办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培训部分民办骨干教师,使之成为教育教学的骨干。

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新课程与教师角色的转变,新课程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及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培训形式:采用集中与自学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专题研究相结合的形式。

(七)提高学历培训

培训对象:取得国家规定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受训教师的学历层次。使更多的小学在职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有一定数量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

培训内容:依照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范》和教育硕士的教学要求开展提高学历培训。提高学历培训必须将知识的系统传授与解决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培训形式:师范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师函授、脱产进修、攻读教育硕士

(八)外语(英语)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非英语学科的中小学教师

培训目的:推荐选拔职业学校、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且有一定英语基础的非英语教师,通过境内、境外培训,使我市部分教师具备一定水平的外语听说能力,能学习和研究国内外职业教育、中小学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并能从事双语教学。

培训内容:外语听、说、读、学训练。

培训形式:采用不脱产和脱产相结合,境内和境外高级研修的形式。

(九)计算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中小学信息技术专任教师、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

培训目的:提升信息技术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信息化技能,建立一支质量合格、层次不同的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师资队伍。

培训内容:包括Logo语言、photoshop图象处理、fiash动画制作、dfeamweaver网页制作、网络管理、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数据结构教育应用软件的使用等。

培训形式: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以区教研网为依托,成立区培训协作组,加强校际之间培训和设备的协调合作。

(十)培训者培训

培训对象:中小学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师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师树立现代教育观念,不断提高学科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熟悉新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更新培训形式与方法,能够较好胜任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

培训内容:现代教育理论,新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新时期师资培训形式与方法,国内外中小学教学发展动态与中小学教师学科教学能力培养研究等。

培训形式:以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中新课程培训者培训班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教材讲习班、研修班并采取攻读学位、进修研究生课程,国内外考察学习等形式。在“工程”期内分批选派培训者到全国重点师范大学进行短期脱产培训。

四、实施策略和基础建设

(一)树立先进培训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以终身学习和教师专业化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师培训理论和实践,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重视教师主体参与、开展实践反思、加强合作学习、体验成果分享,突出研训一体,发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学习型团队建设和学校学校型组织建设,使建设培训的过程成为教师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过程。

(二)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要严格课时认证,实行学分登记,健全档案管理等手段,形成教师培训的有效管理机制,确保继续教育的质量和实效。我市将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把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

(三)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

根据教育部指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研究制定一个“厦门市教师继续教育必读书目”。要充分利用和加快开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电子教材、多媒体教学软件教材、网上教材等多种类型教材。

(四)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建设

根据“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要求,将在市区、同安建立远程教师教育基地,为广大教师提供一个继续教育的学习平台。充分利用,整合和优化现有教师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逐步建设集教师培训、教研、研究和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区域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为广大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终身学习提供支撑服务。

(五)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方法

市教育学院、教科所和市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到2006年能够应用该体系检查本市“工程”实施状况,反馈评价结果,及时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构

进一步完善厦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机构,该机构负责领导、指导和统筹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厦门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完善培训体系

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确保各级培训机构具备继续教育所需教学基本设施和培训手段,以及能够适应继续教育教学与科研需要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把各区教师进修学校办成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要把中小学建成教师继续教育的自培基地,建立校本培训的制度,以学校作为教师学习和研究的主要场所,将教师继续教育的自主权交给校长和教师,使每一所学校都成为促进教师个人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交流合作以及获得专业指导的基地。积极探索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开辟教师专业成长的新途径。

基层学校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完成全员培训任务,校本培训是重要途径,为此,必须明确校本培训的任务。

1.教师职业道德培训。

2.新课程改革培训。

3.教师职业技能培训。

4.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

5.开发有本校特色的教师培训课程。

(三)保障经费

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按教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在教师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并通过多渠道筹措。教育费附加应按10 %用于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中小学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师继续教育,教师个人也应承担部分费用。

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在工程执行期间,市级财政投入经费400万元,作为“工程”专项资金。其中农村教师素质教育100万元,民办学校教师素质教育50万元,骨干教师培训100万元,教师全员岗位培训150万元。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区级以上教师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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